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来说,这一操作者毕竟“赔了夫人又折兵”。 证监会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2016年1月26日至调查日期间,绿城腾将先后借出上海大恒资产等三家机构旗下的证券账户专门从事证券交易,截至2019年11月5日,合计账面亏损7344.8万元。而启信宝数据表明,绿城腾将(北京)投资基金的经营范围还包括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明确规定不得专门从事发放贷款、不得专门从事公开发表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因此,绿城腾将因借出他人的证券账户专门从事证券交易违法行为,被吉林证监局判处30万元罚款。 借出他人账户股市巨盈7345万元还被罚30万元 7月16日,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印发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曝光了绿城腾将(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借出他人证券账户股市巨亏的事实。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经查明,绿城腾将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6年1月26日至调查日期间,绿城腾将先后借出上海大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账户和中泰证券账户、嘉硕普惠(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账户、哈尔滨天翔伟业投资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账户专门从事证券交易,交易资金源于绿城腾将,交易盈亏由绿城腾将分担。截至2019年11月5日,合计账面亏损73,447,824.31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从吉林证监局发布的调查时间段可以找到,绿城腾将开始借出账户专门从事证券交易的时间正是在大盘急速调整之后旋即的低位,当时的沪指还在2800点下方。 吉林证监局回应,上述违法事实,有涉及证券账户资料、资金账户记录、涉及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绿城腾将的上述不道德违背了《证券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包含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情形。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我局要求:对绿城腾将责令修正,给与警告,并判处30万元罚款。
回应投资基金排排网资深研究员刘有华告诉他记者,无偿证券账户是指个人或单位将自己的个人或者单位证券账户赠予他人用于。委托股市则是指个人或单位将自己的个人或者单位证券账户委托给别人交由操作者。其中无偿账户给别人股市最少见的风险是:如果借户人有蓄意操控股价的违法行为,日后搜出,后果将由账户本人,也就是出借人分担。
经营范围不还包括公开发表交易证券类投资 启信宝信息表明,绿城腾将(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单中,海纳宏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65%,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股权19%,杭州沸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16%。绿城腾将(北京)投资基金旗下有两只产品。此外,绿城腾将还持有人聚信兴业(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0%的股份,持有人上海东欣景美投资中心(受限合伙)33.3328%的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绿城腾将(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属的行业是商务服务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王涛。
公司的经营范围还包括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其中明确规定,不得专门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发表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发表方式筹措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获取借贷。 绿城腾将此次专门从事证券交易借出的证券账户中,无偿账户的投资基金机构上海大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21日在基金业协会注册备案,公司实际掌控人张东风,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杨玉标。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嘉硕普惠(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天翔伟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基金业协会没登记注册信息。 新的《证券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无偿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出他人的证券账户专门从事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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